中華石化網訊 按照我部與商務部(原外經貿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的《化學品首次進口及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規定》、《關于加強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登記工作的通知》(環辦[2009]113號)及《關于進一步加強貿易經營企業進口有毒化學品環境管理的通知》(環辦函[2010]1453號)的相關規定,香港國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等9家單位向我部提交的有毒化學品進口環境管理登記證申請及相關材料符合有關要求。
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接受公眾監督,現將2013年第1批有毒化學品進口環境管理登記證申請審查情況在我部政府網站上公示。公示期間,我部接受公眾來電、來信、來訪,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
公示時間:2013年2月21日至25日
公示期間設立如下舉報電話和信箱:
電話:010-66556259 66556286
傳真:010-66556287
通訊地址:北京西城區西直門內南小街115號
郵編:100035
電子郵箱:chem@mep.gov.cn
附表1:2013年第1批有毒化學品進口環境管理登記證申請審查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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