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石化網訊 12月18日召開的全國發展與改革工作會議經濟運行調節工作座談會提出,穩步推進資源性產品為重點的價格改革,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
廣東、廣西天然氣價格改革試點一年之后,國內多個省市集體提高居民銷售氣價。不完全統計,僅在12月1日當天,就有北京、徐州、海口等地提高氣價,長沙、株洲、湘潭三地宣布施行階梯氣價。
根據公開信息,北京市管道天然氣每立方米統一上調0.23元,調整后價格為2.28元/立方米;海口管道燃氣將從2.60元/立方米漲到3.15元/立方米,上漲0.55元/立方米;徐州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從每立方米2.20元調整為2.45元,并推行階梯氣價。
長沙、株洲、湘潭三地階梯氣價管理分為兩檔:居民年度購氣量600立方米(含600立方米)以下的,實行第一檔氣量氣價,用氣價格每立方米2.45元;年購氣量超出600立方米的部分,實行第二檔氣量氣價,每立方米3.00元。
12月7日,四川省發改委下發《關于實行天然氣綜合價格的通知》。四川省將現行的自產天然氣和外購天然氣綜合作價,不再單獨制定外購氣價格。即,適度提高自產氣價格,較大幅度降低外購氣價格,統一執行綜合價格。
四川省發改委的解釋是,此舉的目的,一是平衡各用戶用氣矛盾和用氣成本。二是,也為對接國家擬出臺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方案奠定基礎。
廣東省建立購氣成本與城市管道燃氣銷售價格聯動機制,在條件成熟時,將對居民用戶逐步推廣階梯氣價。
北京發改委人士告訴記者,“北京以及其他省市提高天然氣價格,是為解決歷史遺留價格問題,理順上下游價格,為明年即將開始的氣價改革做準備。”
2010年6月1日,國家發改委上調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即每立方米上調0.23元/立方米。隨后,各省市物價部門先后召開價格聽證會,同步提高下游燃氣價格。由于受通貨膨脹和宏觀調控的影響,多數地方并未上調。
在通脹形勢緩和、國家決心啟動改革的背景下,氣價改革是能源產品價格改革的重要環節。國家推進天然氣價改的最終目標,是放開天然氣出廠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政府只對中下游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天然氣管輸價格進行監管。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特別提出,“我國發展仍面臨不少風險和挑戰,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依然突出,經濟發展和資源環境的矛盾仍然突出。”
解決資源環境的問題,價格改革是重要手段。天然氣“十二五”規劃也為氣價形成機制改革提出方向。即,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市場供求變化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加快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的比價關系;研究建立上中下游價格聯動機制。
此外,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的另一個背景是,國內天然氣對外依存度越來越高,進口氣承受虧損。發改委數據顯示,1-10月,國內進口天然氣344億立方米,增長37.6%。按照國內外氣價差在1元/立方米測算,進口企業虧損344億元。
中石油天然氣專家透露,“明年天然氣價格機制改革是重點,也是焦點。定價機制改革將在全國全面推開,可能將廣東、廣西試點的‘市場凈回值法’作為新的定價方法。”
“市場凈回值”方法定價,即將天然氣的銷售價格與由市場競爭形成的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氣)價格掛鉤,在此基礎上倒扣管道運輸費后回推確定天然氣各環節價格。綜合考慮我國天然氣市場資源流向、消費和管道分布現狀,選取上海市場作為計價基準點。
對于這一定價方法,業內人士的顧慮是:“國內沒有燃料油價格話語權,再者國際市場燃料油、液化石油氣價格上漲幅度較大,市場凈回值定價勢必提高國內天然氣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