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石化網訊 在某些企業以沒有國家標準為由替自己辯解時,衛生部表示,中國早就已經制定了增塑劑標準。
在12日的衛生部新聞發布會上,衛生部食品安全與衛生監督局局長蘇志表示:“我們國家在2008年就關注了食品容器、食品包裝材料中的添加劑,我們叫做增塑劑,這個增塑劑可能被遷移到食品當中去,我們這方面是有標準的。”
增塑劑,臺灣叫塑化劑,是工業上被廣泛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助劑,在塑料加工中添加這種物質,可以使其柔韌性增強,容易加工,可合法用于工業用途。
蘇志所說的標準,即2008年頒布的《GB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下稱《標準》)。《標準》頒布后,衛生部又于2011年發布了一份551號文件,即《衛生部辦公廳官員通報食品及食品添加劑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最大殘留量的函》(下稱“551號文件”),其中明確規定食品中塑化劑DEHP的最大殘留量不超過1.5mg/kg。
2012年11月19日,酒鬼酒被曝由上海天祥質量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查出塑化劑超標2.6倍。隨后,12月9日,網民“水晶皇”公布了一份茅臺酒“塑化劑超標”的檢測報告,稱茅臺塑化劑DEHP超標1.4倍。
昨日,貴州茅臺在貴陽舉行了媒體見面會,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工程師、王莉女士稱,國家并沒有針對塑化劑的標準,但是公司將十項塑化劑指標也納入了出廠產品的監控體系。
“白酒行業的塑化劑事件,出現的原因可能與生產過程有關,比如輸送的管道、存儲的容器以及酒瓶口的密封圈,都有可能出現不合格的產品導致的塑化劑的遷移。如果行業都嚴格按照目前的規定來生產,也不會出現食品中塑化劑超標的問題。”中國食品添加劑協會營養強化劑及特種營養食品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張澤生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
蘇志表示,551號文件實際上是很有針對性的,就是針對控制違法添加。規定的限量值,參照了國際上其他國家的限量。專家們認為,如果超過了這個值,就要認真追查原因,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達到這個水平之后就啟動相關的行動。衛生部在今年的風險監測中,也安排了重點食品的塑化劑方面的風險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