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石化網訊 財政部網站12月17日消息,《2013年關稅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第十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并報國務院批準,自2013年1月1日起實施。
對小麥等8類47個稅目的商品繼續實施關稅配額管理,稅目和稅率維持不變。對配額外進口的一定數量棉花實施滑準稅,并適當調整相關公式參數。對尿素、復合肥、磷酸氫二銨三種化肥的配額稅率繼續執行1%的稅率。
對燃料油等784項進口商品實施暫定稅率;對鉻鐵等部分出口商品實施暫定稅率。
2013年繼續對部分化肥征收特別出口關稅。其中,氯化銨、尿素、氮肥淡季出口暫定稅率2%;旺季(1-6月,11、12月)特別出口稅率為75%。重過磷酸鈣、磷酸一銨、磷酸二銨、其他礦物磷肥或化學磷肥暫定稅率5%;旺季(1月1日-5月15日,10月16日-12月31日)特別出口稅率75%。氯化鉀、硫酸鉀出口稅率為2000元/噸;其他鉀鹽和鉀肥征收30%的暫定稅率和75%的特別關稅。三元復合肥征收5%的暫定稅率和75%的特別關稅。其他含氮磷兩種肥效元素的礦物肥料或化學肥料和其他肥料暫定稅率5%;旺季(1月1日-5月15日,10月16日-12月31日)特別出口稅率為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