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對現行稅收政策規定中涉及民間投資的6大類33項優惠政策進行了明確。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落實好稅收政策,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
據國家稅務總局相關人士介紹,現行稅收政策規定中涉及民間投資的政策內容較多。為便于各級稅務機關貫徹落實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稅收政策,國家稅務總局對現行稅收政策規定進行了系統梳理,匯總形成了《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稅收政策》。
《稅收政策》涉及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進口關稅等多個稅種。其中,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領域的稅收政策9項;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市政公用事業和政策性住房建設領域的稅收政策1項;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社會事業領域的稅收政策11項;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的稅收政策4項;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商貿流通領域的稅收政策1項;推動民營企業加強自主創新和轉型升級的稅收政策7項。
為確保《稅收政策》落實到位,國家稅務總局同時要求各地認真抓好稅收政策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和跟蹤問效。加強督促檢查,定期對落實情況進行通報。跟蹤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應,定期開展分析評估。加強調研反饋,及時了解執行中遇到的問題,研究提出調整和完善稅收政策的建議,更好地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
通知指出,民間投資是促進我國經濟發展、調整產業結構、繁榮城鄉市場、擴大社會就業的重要力量。稅收政策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在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充分認識發展民間投資的重要性,堅決貫徹執行中央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好有關稅收政策,積極發揮稅收職能作用,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