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稀土等礦產在我國的戰略地位越顯重要。其特異的物化性能廣泛應用于冶金、機械、石油化工、電子、原子反應堆、國防等領域,是關系國家安全、高新技術發展和國民經濟建設的關鍵材料,是發展我國新能源、低碳經濟和新興產業所需要的重要礦產。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開展全國稀土等礦產開發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的有關要求,為鞏固我省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成果,解決當前稀土、鎢、錫、銻、鉬、高鋁粘土、螢石等礦產資源(以下簡稱“稀土等礦產”)勘查開采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我省國土資源廳安排2010年6月至11月期間對全省范圍內稀土等礦產開發秩序進行專項整治。
我省稀土等礦產主要分布于秦巴山區。2010年6月至8月上旬,我省各有關地市成立了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配備了專門力量,安排專人負責對稀土等礦產的勘查開采活動進行了一次拉網式排查。按照“誰清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要求,任務到礦,責任到人,全面排查無證勘查開采、以采代探、越界采礦等違規違法行為,全面檢查稀土等礦產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執行情況。對排查情況逐個礦業權進行了登記造冊。
從清理排查情況來看,我省通過2005―2007年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整頓和規范,以及2008年3―5月份“回頭看”活動的開展,管理長效機制的建立,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秩序已明顯好轉。但是,通過本次排查,仍發現稀土等礦產近一年多來極個別礦山企業開采礦種與采礦許可證不符,個別探礦權人未按勘查進度要求施工,個別探礦權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等。
下一步的懲處督辦整改階段(2010年8月中旬至10月),我省將依法依規對上述問題予以糾正;對所有稀土等礦產的勘查、開采礦區全面建立協管員制度,公示監管責任主體、協管員單位及姓名、舉報電話。探索完善監管長效機制,提高稀土等礦產合理勘查開發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