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區地稅局發布新聞稿披露,7月份,新疆石油、天然氣資源稅收入達3.68億元,同比增長505.90%。
統計還顯示,7月份,該局共計征收全疆石油天然氣稅收5.16億元,同比增長240.21%。
新疆地稅局稱,這主要得益于石油、天然氣資源稅從價計征新政策的實行,全國經濟企穩回升、油價上漲等也是稅收收入大幅增加的利好因素。
今年6月,新疆地稅局曾對當月開始實行的油氣資源稅改革做了調研評估,經初步測算,實行“從價計征”后新疆油氣資源稅每年將增收32億元;今年下半年將有望增收16.15億元。
國稅總局負責人6月初指出,盡管新疆油氣資源稅自當月起實行從價計征,但在疆油氣開采企業均可享受一定的減免稅政策,實際征稅率將不足5%。
該負責人指出,中石化、中石油在新疆的油氣開采企業中,資源稅的實際征稅率在3.27%-4.96%,而對應的減征率則從0.04%-1.73%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