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商務部這次有意將多晶硅列入“兩高”項目,大部分業界人士在震驚之余,似乎又并不意外。在他們看來,多晶硅一直在被誤解,并且屢遭“警告”。
“自38號文以來,針對多晶硅所出臺的限制措施仿佛形成了連鎖反應。”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光伏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吳達成感嘆道。
吳所指的38號文,正是2009年9月底,國務院發布《國務院轉發發改委等部門關于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38號文),此文把多晶硅定為產業過剩行業之一。文件要求嚴格控制在能源短缺、電價較高的地區新建多晶硅項目,對缺乏配套綜合利用、環保不達標的多晶硅項目不予核準或備案。
在緊接著的10月19日,國家發改委等十部門聯合舉行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信息發布會,其中一個重點是多晶硅產業。
此后,多晶硅產業就一直處于風口浪尖上。不少多晶硅項目進退兩難,一些已經進入土建的項目也開始被重新評估,信貸變得困難重重。
進入2010年,有關部門依然繼續發力整頓多晶硅行業。一位大型多晶硅企業負責人表示,今年以來,國家發改委幾乎沒有批準一個多晶硅項目,企業今年上馬的項目大多是幾年前就批準的項目。
工信部方面也一直在制定《多晶硅行業準入條件》。在業內人士看來,一旦該標準出臺,足以引起整個行業的巨變。
根據《標準》討論稿中的內容,規定了新建多晶硅項目規模必須在3000噸/年以上,太陽能級多晶硅還原電耗小于60千瓦時/千克,并要到2011年底前,淘汰綜合電耗大于200千瓦時/千克的多晶硅產能。
文中強調,如果不能符合上述標準,企業將不能享受國家在信貸和土地方面的支持,也將不能獲得審批和備案,銀行也不得提供貸款和授信支持。
工信部相關負責人日前在多晶硅市場分析及科技發展座談會議上透露,《多晶硅行業準入條件》已進入到國務院相關部門征求意見階段,最快能在本月發文。
對此,有業內人士認為,多晶硅投資門檻出臺,有效遏制部分地方多晶硅盲目、粗放投資的格局,但同時也會對現有小廠形成沖擊。
“目前國內的實際情況是,能上3000噸的企業并不多。雖然目前,這個準入標準尚未實施,但是其對中小企業已經產生重大影響。確切地說,在去年38號文出來以后,銀行對一些企業的貸款就開始收緊了。”上海交大太陽能研究所教授崔容強告訴《中國產經新聞》記者。
崔容強認為,政策不應該一味打壓,對于整個行業,政府還是應該以扶持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