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規定和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有關承諾,現將03年成品油、汽車輪胎、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配額調整事宜公告如下:1、2003年成品油、汽車輪胎、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配額持有者如在2003年底前未使用完持有的年度配額,應在03年9月1日前將未使用完的配額交還商務部授權的進口配額管理機構(以下簡稱進口配額管理機構);未按期交還并且在年底前未使用完的,進口配額管理機構可以在2004年度扣減其相應配額。非國營貿易成品油、原油配額如在03年底前未用完,可轉至04年,也可在03年9月1日前交還原發證機構。2、進口配額管理機構,應按照本公告要求將調整事項通知有關配額持有者,并于03年9月1日前將配額交還和結轉申請情況匯總報我部,將在03年9月1日至9月15日受理成品油、汽車輪胎、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配額申請(或結轉申請),并于9月30日前將交還的配額重新分配。
據《中國石油商務網》
據《中國石油商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