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6[28號]文《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要求,南寧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搬遷項目近期接受環境影響評價。
南寧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搬遷項目建設內容包括搬遷及建設水路碼頭、鐵路站線、汽車隊及化工機械廠、設計院等,形成機加工能力65萬小時/年、鐵路運輸能力606萬噸/年、汽車貨車停車位120輛,1000噸及2000噸泊位碼頭各3個,以及相應的公用工程設施等設施。(注:本次評價不包括運輸鐵路和碼頭工程內容)。項目總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投資和流動資金)為49766萬元。
項目建設施工期和營運期對附近的空氣、地表水、噪聲等環境必然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建設單位擬通過有效的污染控制和生態保護措施,可把其影響減小到最低程度。
本次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按照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技術導則、環境影響評價法等國家規定的要求進行。環評工作程序及各階段的主要工作內容簡述如下:
(1)環境現狀調查。調查內容包括項目附近的自然環境概況、社會經濟和環境質量現狀;環境敏感目標;項目所在地現有主要污染源。
(2)對工程內容進行分析。分析項目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論述其污染防治措施的經濟技術可行性,分析清潔生產水平并提出合理化建議,從環保角度對項目建設方案的可行性及布局的合理性進行分析,預測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必要時提出相應的環保措施。
(3)公眾參與調查。采取信息公告、發放問卷等調查方式,了解公眾對項目建設的支持態度。
(4)作出評價結論。綜合多方分析結果,從環保角度提出項目建設是否行性的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