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日前重拳治理工業園區環境,將在工業園區淘汰造紙、皮革、紡織、化纖、食品、有色行業落后產能,全面實施清潔生產,同時限期完成工業園區規劃環評。
具體措施要求包括:工業園區限期實行污染集中治理,嚴格控制工業廢水接入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其中排放水量大于0.2萬噸/日的印染、造紙、制藥、食品、化工等行業重點排污企業必須于今年底前安裝排污口流量計和化學需氧量、氨氮在線監測設備并與環保、建設部門聯網,鼓勵工業園區污水處理產業化運作。
同時,所有工業園區內現有污染物超標或者超總量排放的企業,以及電鍍、印染、制革、造紙、制藥、食品、化工等行業企業,由省環保廳會同省經貿委組織強制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并于2011年底前完成第一輪清潔生產審核;提高水重復利用率,相關企業要在今年9月底前制定節水和廢水回用計劃,報當地環保部門備案,并按計劃實施節水和水回用工程;工業園區環境整治實行屬地管理;工業園區的環境整治將采取嚴格的問責制度。
此外,對未按規定期限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由當地政府責令關閉或撤銷,要求供電、供熱、供水企業停止供電、供熱、供水,并由工商部門依法吊銷工商營業執照或注銷登記,環保部門吊銷排污許可證,金融機構不得提供新增授信支持,國土資源部門不予批準新增用地,相關管理部門不予辦理生產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