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企業申請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資格條件和程序》(商務部公告2019年第46號,下稱第46號公告)的規定,我部對廈門同歆貿易有限公司、廈門象嶼物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福建閩海能源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申請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資格的材料進行了審核。
經審核,廈門同歆貿易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符合第46號公告的要求,現予公示,公示期為2020年3月30日-4月8日。如有異議,請于2020年4月8日前以個人或企業實名傳真或電子郵件反饋商務部對外貿易司。
聯系電話:010-65197740 65197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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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對外貿易司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