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環保部通報2016年5月各地《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執行情況以及與司法機關聯動的情況。
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介紹,5月全國范圍內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47件,罰款數額達4532.129萬元。與4月情況相比,按日計罰案件數量持平,罰款數額增長10%。新疆、黑龍江、遼寧等地按日連續處罰案件查處有較大突破。
中國人民大學環境政策與環境規劃研究所所長宋國君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按照法律要求,無論大小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必須達標排放,對于多次被查出超標排放的企業應該加大懲處力度,使用更強的懲治手段。
廣西、天津等5地案件較少
田為勇介紹,5月全國范圍內實施查封、扣押案件共714件;實施限產、停產案件共230件;移送行政拘留共332起;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共195件。
與4月情況相比,適用限產停產案件數量上升39%;適用查封扣押案件數量上升25%;移送拘留案件數量上升18%;按日計罰案件數量持平,罰款數額增長10%;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數量基本持平。
其中,浙江省適用《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數量共計329件,廣東省共計193件,山東省共計137件。為此,環保部對浙江、廣東、山東、安徽、江蘇、新疆、遼寧、黑龍江等地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嚴查環境違法案件表示肯定。
從環保部公布的5月份執行情況區域分布表來看,青海適用《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數量為零,廣西、云南、寧夏各2件,天津3件。
到底是這些地區的企業環境保護表現較好,還是新環保法執法力度不夠呢?
據了解,2016年第一批8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負責對內蒙古、黑龍江等省區進行環境保護督察。廣西、云南、寧夏在列。
宋國君認為,案件數量的多少只是表面現象,關鍵是當地的污染源排放和環境質量是否達標,并以此來評價新環保法的執行效果。
中石油大連石化多次被處罰
按日連續計罰被認為是新環保法最有力的懲罰措施之一,推進情況備受關注。
田為勇介紹,新疆、黑龍江、遼寧等地按日連續處罰案件查處有較大突破。其中,葛洲壩新疆供熱有限公司因大氣污染物超標排放被新疆烏魯木齊市環保局按日計罰800萬元。雞西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因脫硝設施未建設,污染物超標排放,被黑龍江雞西市環保局按日計罰300萬元。大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大連普灣新區松木島化工分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大連石化分公司因污染物超標排放被遼寧省大連市環保局分別按日計罰29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以來,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的超標排放問題較為突出,多次被處罰仍不改正。
大連市環境監察支隊公開的信息顯示,2016年1月1日該單位凈煙氣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出口排放濃度連續超標24個基點,其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出口濃度平均值分別為311.71毫克每立方米、674.1毫克每立方米。當地環保部門要求立即停止超標排放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并罰款10萬元。
2016年2月1日當地環保執法部門再次對該單位進行現場復查。根據大連市環境監測中心出具的煙氣排放連續監測小時平均值日報表顯示,仍超標排放。處罰內容顯示:從2016年1月2日起至2016年1月29日止實施按日連續處罰,罰款280萬元。
同時,2016年3月1日大連市環境監察支隊對該單位再次復查,監測結果顯示該單位動力廠2016年2月28日1、2#和3、4#爐排口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4小時連續超標。
對于企業在超標排放方面屢教不改,宋國君稱,這一方面反映了排污企業的法律意識淡薄,同時也反映出政府應該進一步加強執法力度,對于連續出現超標排放的行為要有更具有威懾力的懲治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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