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9月21日),商務部網站公布《關于賦予利津石油化工廠有限公司和墾利石化集團有限公司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資質的批復》(商貿函[2015]672號)。
至此,7家“先鋒”地煉中,包括此前的東明石化、盤錦北燃,已有四家地方煉廠笑納進口原油“兩權”——使用權和進口權。
除中化弘潤可能憑借進口原油使用權,利用中化集團自身進口資源外,還有亞通和寶塔即將進行原油進口資質和貿易團隊公示。而他們兩家此前也已獲得地方商務部頒發的非國營貿易原油進口配額,與其使用權數量相當。
商務部文件如下:《山東省商務廳關于利津石油化工廠有限公司申請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資格的請示》(魯商呈〔2015〕118號)和《山東省商務廳關于山東墾利石化集團有限公司申請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資格的請示》(魯商呈〔2015〕111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賦予利津石油化工廠有限公司和山東墾利石化集團有限公司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資質。
二、利津石油化工廠有限公司和山東墾利石化集團有限公司要按照商務部要求,申請下一年度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非國營貿易原油進口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貿易管理政策。
三、山東省商務廳要認真做好服務和監管工作,原油進口執行情況定期上報我部(外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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