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近日在其官網公開對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顯示,中國石油云南1000萬噸/年煉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于2012年7月經環保部批復,2013年2月開工建設。2015年4月,環保部調查發現該項目建設內容發生重大變動,未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為此,環保部要求該變動工程停止建設,并罰款20萬元。環評文件經環保部批準后,方可依法恢復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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