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可做煤炭、石油等生意被判有期徒刑11年
90后男子蘭曉鋒自稱是中紀委國家預防腐敗局三處副處長,謊稱可以做煤炭、石油等生意,詐騙韓籍華人張女士100萬元。對其身份深信不疑的張女士甚至將女兒介紹給騙子當女友。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終審維持原判,蘭曉鋒因詐騙罪獲刑11年。
冒充官員詐騙100萬
據蘭曉峰供述,他在2011年通過QQ認識了趙某,他自稱是云赫,是人大常委會原副委員長布赫的孫子,其兄是內蒙古伊泰集團的董事長。與趙某見面時,他還拿出一個偽造的紀檢監察工作證。趙某的朋友想弄點棉花配額,找蘭曉鋒女友的親戚楊某幫忙,趙某后給楊某匯款15萬元,蘭曉峰也和女友湊了20萬元給楊某,但最終沒辦成。“我讓趙某直接問楊某要錢,我沒從中拿好處費。”蘭曉鋒說,2012年,他通過趙某認識了韓籍華人張某,并繼續向對方虛構身份。張某想在中國做生意,覺得自己關系多能辦事,就給了他100萬元。
趙某則稱,他在2012年9月認識了被告人,因云赫自稱能弄到棉花配額,他就按要求給許某匯款15萬元。后事情沒辦成,他讓許某退款,但對方說錢給了辦事人。
2013年12月,趙某進入云赫的QQ空間,這才發現對方叫蘭曉鋒。當月24日,他將蘭曉鋒約到一個咖啡館見面,報警抓住了他。
騙錢同時騙到“女友”
張女士說,2012年底,她認識了“云赫”。次年,云赫說能低價弄到原油,前期費用需一二百萬元,她馬上就信了。一天,云赫突然說,他拿了中紀委小金庫里的錢,現在被發現了,又不敢跟家里說,要求她先借給他一些錢填上窟窿。與合作伙伴商量后,她決定先給云赫100萬元。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張女士認為云赫條件不錯,本人也挺有能力,就把自己的女兒介紹給他當女朋友。
一審被判刑后,蘭曉鋒上訴稱,他從張某處拿到的100萬用于開公司和招待客人,不構成詐騙。市二中院認定蘭曉鋒的行為構成詐騙罪,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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