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石油和化工網訊 9月5日,部分專業人數在“國四標準順利推進對策”論壇上判斷,由于今年7月1日國內石油公司并未按標準供應國III柴油,也沒說明何時能供應國III柴油,這有可能導致我國進一步推遲實施國IV柴油車排放標準。此前,我國暫改2012年7月1日和2013年7月1日分別對重型柴油車和輕型柴油車實施國IV。
分析認為,隨著燃油新標準實施時間的推遲,可能使得“十二五”環保指標難以完成。根據國家“十二五”規劃,全國氮氧化合物需要比十一五末下降10%。而機動車排放占據了總排放量的30%,其中,重型柴油車氨氮排放量占到汽車總排放量的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