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消息 中石化、中石油5日晚發布公告稱,收到財政部關于提高石油特別收益金起征點的通知,從2011年11月1日起,將石油特別收益金起征點由40美元提高至55美元。此次起征點提高意味著兩家石油企業將向政府少繳稅近400億元。
所謂“暴利稅”,即石油特別收益金,是指在國內原油銷售價格超過一定水平時,國家按一定比例從石油開采企業銷售國產原油所獲得的超額收入中征收的特別收入。去年11月11日,中石油、中石化向國家相關部門提交報告,建議將特別收益金起征點提高至70美元/桶。此次上調幅度雖未達到“兩巨頭”的預期,但仍超過了諸多券商50元/桶的預期。
中石油、中石化2010年年報披露,2010年上繳給中央財政的特別收益金分別是521億元、197億元。資料顯示,從2006年到2010年,包括中海油在內的“三桶油”累計上繳石油特別收益金達3615億元。
金銀島資訊分析師莫俊杰認為,油企之所以申請提高特別收益金起征點,是為減輕資源稅改革帶來的稅收上漲。2011年11月1日,資源稅改革在全國范圍內推行。有報告稱,這一改革將使中石油和中石化在2011-2012年度盈利減少2%-11%。
當然上調起征點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原來的石油暴利稅征收制度是2006年制定的。卓創資訊成品油分析師胡慧春表示,石油特別收益金起征點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煉油企業的成本,減少發生油荒的概率。
不過,對于石油企業“暴利稅”起征點上調,專家持不同態度。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韓曉平認為,資源稅和特別收益金有重復收稅之嫌,并將最終轉嫁給消費者。因此,他認為,已經收取了資源稅,重復收稅不合理,最終都是消費者買單,還是少一點稅好。
知名財經評論員余豐慧則認為,不僅應該同時收取資源稅和特別收益金,且在資源稅改革的同時,不應降低“暴利稅”起征點。博弈到最后還是三大壟斷集團取得了完勝。
據了解,目前,財政部通過對石油開采企業征收特別收益金,主要用于對下游煉油行業和弱勢群體進行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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