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務部發布了《關于“十二五”期間石油流通行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將進一步加強石油流通行業法制化、規范化、現代化建設”,并“積極推動石油市場管理條例出臺”。這將是第一部針對石油市場的、由國家權力機關頒布的具有法律性質的文件。
《意見》明確指出,將積極推動《石油市場管理條例》出臺,加快推進農村和水上加油站點管理、加油站非油品業務等技術規范的研究起草工作。
分析師齊緒名對記者表示,《石油市場管理條例》出臺的意義,主要是針對目前國內的成品油市場管理機制和定價機制的不完善,為油品市場的管理和定價機制的切實可靠的運行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據。
據了解,我國現有的石油市場法規性文件包括2007年商務部出臺的《原油市場管理辦法》、《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和2009年國家發改委出臺的《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也就是說,《條例》將是第一部針對石油市場的、由國家權力機關推出的具有法律性質的文件。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的評價是,《條例》的意義在于對市場更規范和有力的監管。
事實上,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正在醞釀之中。根據《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當國際市場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可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發改委價格司司長曹長慶上個月曾公開表示,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將圍繞縮短調價周期、加快調價頻率、改進成品油調價操作方式以及調整掛靠油種等方面進行調整。
坊間傳言,在新機制中,調價周期將縮短至10個工作日。上述分析師表示,新的定價機制出來后,《石油市場管理條例》勢必有助于為避免壟斷、為地煉和民企的發展提供一個健康有序、公平可行的國內油品發展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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