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公司3月25日發布業績,按照國際會計準則,2009年該公司實現凈利潤1033.9億元人民幣,同比下降9.7%。這已是中石油利潤連續第二年下滑,但平均每天仍賺2.83億。中石油表示,這一業績是在原油價格同比下降38.4%的情況下取得的,并表示業績好于預期(3月26日《新京報》)。
深陷行賄門的中石油正在備受公眾質疑。如今,業績顯示,中石油去年利潤維持千億元高位,公眾自然少不了一番評頭論足。行賄受賄的問題,一方面需要中石油人士自證清白,另一方面需要有關部門介入調查。我們不妨靜候說法。現在,重點說說中石油千億利潤的問題。
在金融危機大背景下,中石油逆勢飄紅,保持千億元凈利潤,業績的確十分了得。但是透過中石油的業績單,發現的問題也不少。因為中石油的經營績效憑借的多是資源紅利和政策紅利特別是受惠于成品油價格機制,而不是管理紅利與技術紅利。而且,中石油經營業績與其壟斷地位相關,并沒有多少帶有技術含量的業績亮點。中石油的社會責任履行情況更是一個無法繞去的問題。
既然中石油凈利潤保持千億元高位,又有什么理由伸手向國家要補貼呢?尤其值得追問的是,中石油的千億利潤將流向何方呢?中石油是花納稅人錢投資的大型國有企業,并非私人公司,每一個國民股東都有權對此提出質疑。國務院頒布的《關于施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已經把公共企事業單位納入了政府信息公開的范疇。政府信息公開范圍與脈絡是清晰的。中石油在發布09年利潤業績的同時,也應該對利潤流向作出解釋。
企業擴大再生產,支付改革成本,支付員工工資福利,企業公務消費等等項目都需要錢。當然,中石油還可以羅列很多像樣不像樣的理由,中石油董事會也會向股東說明利潤使用情況,按慣例向股民派發股息。但是中石油利潤到底如何分配,除了董事會與企業高管以外,廣大國民股東根本沒有知情權。更遑論發言權。運用公共財政資金投資建設的中石油長期大幅盈利,廣大納稅人卻不知道利潤流向,無權發表利潤分配意見,分享不到利潤成果,豈不滑稽?而且中石油在收獲壟斷利潤的同時,還伸手向財政要補貼,左右著資源產品、民生產品的定價大權。國內成品油降價慢吞吞,漲價急吼吼,與美國選擇性比較“裸油價”,就是這方面的例證。
盡管中石油可以百般辯解,但是,公眾輿論一直詬病的企業腐敗、高管天價年薪、員工高福利、產品高成本、高價格,公務消費浪費等央企積弊,事實上已經揭開了包括中石油在內壟斷央企超額利潤流向不明的體制病灶。
如何革除央企體制病灶,督促央企說明超額利潤流向,讓更多央企利潤還利于民,值得探討與反思。依照《反壟斷法》的要求,從完善制度設計入手,充分引入、激活市場競爭,并且保護好合法市場競爭,讓消費者與經營者在合法市場框架內充分博弈,讓市場經濟在充分競爭的合法市場軌道上運行,依靠市場的力量逐步打破中石油等央企的壟斷局面。無疑十分必要。在其壟斷地位暫時無法打破的現實語境下,一方面,審計部門要加強審計監督,增加石油產品生產經營成本、定價與員工(特別是高層管理人員)工資福利支出的透明性,讓高管高薪、員工高福利,主動接受社會公正檢驗與公眾輿論監督。避免“團購們”重新拉開。另一方面,公務消費支出,腐敗浪費等問題也應該得到約束與規范。不能聽任中石化前老總陳同海這樣的蛀蟲揮霍國民利潤,不能聽任行賄門傷害央企形象。
在保證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情況下,督促包括中石油在內的央企補上社會責任課,主動向國家分紅,向人民讓利,這既是公眾的期待,也是賺錢國企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國務院2007年就公布了《關于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中央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從2008年開始實施,收取2007年實現的國有資本收益。當年,155家中央企業以及所有的煙草企業已開始向財政部上繳紅利。但是去年4月有報道說,最賺錢央企僅僅上交10%的利潤,顯然難以服眾。這需要相關法規制度作出調整,用法規制度的力量督促中石油這樣的壟斷央企降價讓利、反哺社會,讓人民分享利潤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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