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起 海南車用天然氣價格提高0.56元/立方米 居民用戶用氣不提價
新聞背景:
為促進資源節約,理順天然氣價格與其他可替代能源的比價關系,引導天然氣資源合理配置,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自6月1日起,將國產陸上油田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每立方米提高0.23元,允許企業在基準價基礎上上浮10%,下浮不限。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在征求政府相關部門、企業及出租車司機代表等意見基礎上,海南省物價局9月7日下發通知,決定從今年9月10日起,調整福山油田天然氣出廠價格,理順油氣比價關系,實行差別價格政策落實好對出租、城市公交車的補貼工作。
南海網9月8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李曉梅)9月7日,海南省物價局下發通知,決定從今年9月10日起,調整福山油田天然氣出廠價格,福山油田供應海南民生管道然氣有限公司天然氣居民用戶每立方米提高0.23元,工業用戶每立方米提高0.253元,出租車、公交車等車用天然氣每立方米結算價格提高0.56元。
海南車用天然氣價格提高0.56元/立方米
9月10日起,海南按照車用天然氣與汽油0.66:1的比價關系,統一省內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為4.50元/立方米。海口地區加氣站每立方米結算價格由3.20元調整為3.76元,其他市縣加氣站每立方米結算價格由3.40元調整為3.96元,每立方米統一提高了0.56元。
為確保出租車、城市公交行業的穩定,海南對天然氣實行差別價格政策,對出租車、城市公交車進行直接補貼。海口地區加氣站對車用天然氣的出租車、城市公交車銷售價格為3.76元/立方米,直補0.74元/立方米;其它市縣加氣站對車用天然氣的出租車、城市公交車銷售價格為3.96元/立方米,直補0.54元/立方米。使用車用天然氣的其他車輛銷售價格統一為4.50元/立方米。
下一步,省物價局將根據國家要求,在2年內按照車用天然氣與90號汽油價格不低于0.75:1的比價關系,進一步理順全省車用天然氣價格。
居民用戶用氣價格若調整需召開聽證會
全省車用天然氣統一提價,那居民用戶用氣價格是否有變化呢?根據通知要求,這次只提高福山油田天然氣出廠價格,即福山油田供應海南民生管道燃氣有限公司天然氣居民用戶每立方米提高0.23元,工業用戶每立方米提高0.253元。
目前,海口民用管道燃氣價格(包括福利院、養老院、敬老院、學校食堂等同類性質單位)為2.6元/立方米,低保戶管道燃氣價格為2.1元/立方米,非民用管道燃氣銷售價格中,大用量用戶(年用氣量300萬立方米以上,含300萬立方米)管道燃氣價格為3.30元/立方米,一般用戶(年用氣量300萬立方米以下)管道燃氣價格統一為3.73元/立方米。
此次福山油田天然氣供應海南民生燃氣出廠價格提高了0.23元/立方米,若民生燃氣公司要對居民用氣價格調整,必須按有關程序進行,除了物價部門對它的成本價進行核準外,還要舉行聽證會等相關程序才批準執行。但目前還沒有任何安排,因此居民用戶用氣價格此次不作調整。
縮小車用天然氣與汽油價格差距 緩解“加氣難”
此次省物價部門提高全省車用天然氣的價格,其中值得關注的一點即是運用價格杠桿引導資源合理配置。據了解,由于車用天然氣價格與可替代能源存在著巨大的差價,致使近年來車用天然氣汽車過快發展,造成了海南出租車“加氣難”現象經常出現。此次理順油氣比價關系,提高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縮小其與汽油的價格差距,將有效遏制車用天然氣汽車的盲目發展,利用價格杠桿引導天然氣資源用于出租車、城市公交等公益性行業,適當緩解出租車、城市公交的“加氣難”問題。
此外,對于實行差別價格政策對出租車、城市公交車進行直補問題,省物價局價格處有關負責人說,首先體現政府對出租、城市公交行業的政策扶植,確保出租車、城市公交行業的健康發展,此次車用天然氣價格調整后,與用油相比,用氣車仍具有明顯優勢。作為出租車司機和公交企業方面,他們在對國家調整天然氣價格表示理解的同時,對相關補貼能否真正落實到位非常關注,因此為確保補貼政策直接有效,即采取直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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