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接近國家稅務總局的權威人士處獲悉,國家稅務總局已將深化成品油稅費改革納入今年的工作重點,具體思路是將消費稅征稅環節從生產環節后移到批發環節。
業內人士指出,按照這一思路,煉油企業因代繳消費稅而被占用資金的現象將得到緩解。
成品油消費稅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稅,可以在生產環節、進口環節以及銷售環節(批發環節和零售環節)征收。按照現行規定,成品油消費稅由國家稅務局統一征收(進口環節繼續委托海關代征),納稅環節在生產環節(包括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計征方式是從量定額計征,價內征收。
據記者了解,現行的征收方式給企業帶來較大的資金壓力。“按照現行征稅方式計算,一個千萬噸級煉廠每月代繳的消費稅就達到兩億元左右,并且只有在銷售完成后才能回收資金。”一位煉油企業人士指出,很多煉油企業因代繳消費稅而被占用了大量資金,現金流受到影響。
資料顯示,去年前11月,成品油稅費改革新增稅收收入2281億元,這些稅款大部分是煉油企業提前替消費者代繳的。
據上述權威人士介紹,為了適應消費稅征稅環節后移的改革趨勢,防止稅收流失,國家稅務總局也將在這一次的深化改革的過程中,研究制定相應的成品油消費稅征收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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