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照國外的經驗和做法,石油儲備體系包括戰略儲備和商業儲備。戰略石油儲備體系的主要功能是應對突發事件而引起的石油供應中斷,而商業石油儲備體系的主要功能是調節石油市場供求關系以維持市場穩定。石油商業儲備是指石油生產流通企業根據政府有關法律法規,為承擔社會責任而必須保有與其生產經營規模相匹配的最低庫存量。它與石油企業儲備對比來看是減去了“為承擔社會義務”的那部分儲備,而且也包括了不被認為是商業儲備的正常周轉庫存的那部分。由此,更應該客觀地分析我國石油商業儲備。目前,我國政府已經規劃和實施石油戰略儲備體系建設,但石油商業儲備體系建設還處于研究和起步階段。
戰略石油儲備具有“備而不用或少用”的特點,而商業石油儲備則要“備而要用或多用”。石油商業儲備可以及時調節石油市場供求關系。健全和完善的石油商業儲備體系可以避免或減少可能出現的局部“油荒”現象,有利于市場穩定和社會安定。因此,我國應該加快石油商業儲備體系建設。
為盡快實施石油商業儲備體系建設,必須考慮現有基礎,及早建設過渡體系。具體涵義為:今后幾年,在國家提供少量財政支持和金融優惠政策下,配合制定相關法規,以三大石油公司為主體(即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依靠企業現有庫存儲備量,建立起來由三大公司統一協調管理,較為單純的中國石油商業儲備體系。過渡體系將作為未來我國石油商業儲備體系的基本雛形和前身,接受國家石油儲備管理機構監理和改造,進而成為未來石油商業儲備體系的主體。
應依據我國現有國力、相關企業經濟實力和硬件設備規模、以及國家的國際地位和外交關系等因素,規劃出我國建立和完善石油商業儲備體系的建設步驟。
綜合各種因素并借鑒國外經驗,同時考慮常規情況下國際石油資源的可獲取性及國民經濟的承受能力,我國石油商業儲備初期規模不宜過大,建議2010年以30天消費量,2015年以45天消費量,2020年以60天消費量較適宜。根據歐盟標準,以2010年儲備規模30天為目標,按照儲備目標=消費需求/365×儲備規模,計算出2010年的儲備規模是0.29億噸,根據計算出的儲備規模0.29億噸可以再計算出按IEA標準的儲備天數,即62天。同理可得出2015年和2020年的儲備目標為81天和100天。
從我國原油加工的實際情況看,商業儲備品種應以原油為主,并主要儲存進口原油,適當儲備柴油、汽油等成品油。企業儲備品種要堅持與生產經營業務活動相結合的原則,其中原油加工企業主要儲備原油,流通企業主要儲備成品油,重點用油企業儲備自身消費的成品油。例如民航油料供應企業儲備航空煤油、鐵路交通運輸企業儲備柴油等。根據各企業實際情況,除原油外,還包括石油制品。根據成品油的消費特征,建議企業儲備品種設定為:民用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3個品種(含這3種產品的半成品),石腦油、燃料油以及石蠟等不宜作為儲備品種。
石油商業儲備基地應布置在靠近煉油廠、交通便利地區,并相對集中,并與各大石油公司管輸中轉站相連,形成以儲存設施、管輸中轉站、煉油中心和輸油管道為組成部分,依托大中城市的三大儲運系統。商業石油儲備基地必須是一個進出方便的儲運分配系統。為防范進口石油供應中斷的風險,石油儲備基地必須具有兩種能力,即平時便捷的吸納進口原油填充入庫的能力,以及應急時快速把儲備原油分配輸送到各個煉油廠和消費中心的能力。
網站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圖片來源于合作媒體和其他網站,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的目的在于發揚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贏理念,傳遞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有版權問題,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盡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