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年第23號)和《原油市場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年第24號)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本報記者就《原油市場管理辦法》和《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的相關問題采訪了商務部商業改革司副司長王曉川。
據王曉川介紹,兩個辦法明確了原油、成品油經營企業的資質條件、申請程序、提交材料、監督管理等內容,對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實施行政許可的主體資格、審批程序、受理時限及法律責任等進行了嚴格規定。按照商務部統一領導與地方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分級負責、責權統一的原則,兩個辦法將準入條件、過程監管與退出機制有機結合,既保障了原油、成品油經營企業的合法權利,也對其必須履行的義務作出規定。
王曉川表示,成品油批發市場開放后,國內成品油市場將改變原有中石油、中石化兩大集團集中批發成品油的格局,我國成品油市場將逐步形成國有大型石油公司、跨國石油公司和社會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經營的局面。
據了解,與2004年出臺的《成品油市場管理暫行辦法》相比,《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主要完善了八個方面的內容:調整了市場準入門檻;對外資從事成品油經營做出了相應規定;明確了新建加油站和油庫前的規劃確認程序;細化了成品油經營企業申請從事成品油批發、倉儲和零售經營應當報送的文件材料;對成品油經營企業變更事項作出了新規定;進一步完善了市場監管手段;明確了成品油經營企業的退出機制;對替代燃料實行統籌管理。
王曉川告訴記者,商務部制定辦法時對企業經營資質條件的設立,是為了實現市場開放的有序進行和健康發展,參照世界各國對原油、成品油經營企業管理的通行做法,并從我國的現實情況出發,充分考慮與石油勘探開采、煉制加工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發展規劃的銜接配套,采用了衡量石油流通企業實力的常用指標,保證企業具備一定的經營實力,能夠切實開展原油、成品油經營。要求原油、成品油經營企業具有合法、穩定的供應渠道、銷售渠道,是為了更好地引導原油資源進入到設備及技術先進的煉油企業,提高原油利用效率,減少成品油銷售的中間環節,降低流通成本。
王曉川介紹,商務部2003年成立以后,成品油市場管理職能劃入商務部,商務部相關部門就開始對成品油零售市場開放有關問題進行研究。2004年12月11日,我國如期開放了國內成品油零售市場,商務部于開放前出臺了《成品油市場管理暫行辦法》,對于規范開放后的成品油零售市場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據透露,兩個辦法出臺后,商務部下一步的工作重點仍將是繼續會同有關部門,加快培育國內原油、成品油市場,繼續深化流通體制改革,規范原油、成品油市場競爭行為,引導企業走集約化、規模化道路;嚴格企業市場準入,建立市場退出機制,加強過程監管,形成以市場主體多元化和油源多樣化為標志的市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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