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新出臺的《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已經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據商務部商業改革司副司長王曉川近日介紹,與2004年出臺的《成品油市場管理暫行辦法》相比,新的《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在多個方面進行了完善。
據王曉川副司長介紹,成品油批發市場開放后,國內成品
油市場將改變原有中石油、中石化兩大集團集中批發成品油的格局,我國成品油市場將逐步形成國有大型石油公司、跨國石油公司和社會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經營的局面。與2004年出臺的《成品油市場管理暫行辦法》相比,《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主要完善了以下八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調整了市場準入門檻。根據成品油商品自身特點和近年來企業經營的先進經驗,調整了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企業注冊資金和配套設施的條件,細化了成品油批發和零售企業具有長期穩定的成品油供油渠道的要求。同時,對企業從事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的油庫庫容要求由4000立方米調整為10000立方米。
二是對外資從事成品油經營做出了相應規定。對其申請程序、提交材料及從事成品油零售經營的數量及股比限制予以明確。
三是明確了新建加油站和油庫前的規劃確認程序。這是為了有效杜絕目前企業的先建后批現象,維護了加油站和倉儲行業發展規劃的嚴肅性。
四是細化了成品油經營企業申請從事成品油批發、倉儲和零售經營應當報送的文件材料。便于企業操作,也有利于規范各級商務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核程序和過程,減少自由裁量權,增強公開性。
五是對成品油經營企業變更事項做出了新規定。管理辦法對成品油經營企業投資主體發生變化的變更事項做出了明確規定,可以有效制止企業間倒買倒賣經營批準證書的行為。
六是進一步完善了市場監管手段。明確了企業年檢的義務,并賦予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對違規經營企業的行政處罰權,進一步加強了對成品油經營企業的過程管理和市場監管力度。
七是明確了成品油經營企業的退出機制。對于不符合辦法規定條件、未通過年檢或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經營資格的企業,將被撤銷經營資格,退出市場。
八是對替代燃料實行統籌管理。針對近年來國內市場替代能源快速發展的形勢,新的管理辦法在原有汽、煤、柴油基礎上,將乙醇汽油、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納入成品油市場管理范疇,實行統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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