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行了近兩個月的石油即期和按期交易之后,上海石油交易所昨天又向市場公布了《即期現貨交易規則(征求意見稿)》,將即期石油交易做了更為明確的規定。據一位主要參與的交易商分析,這一新規主要目的是為了活躍石油的現貨交易。
這一征求意見稿同以往的主要不同點在于,它延長了交易時間。據介紹,原來即期的交易時間只有每周三和周四。而這次,征求意見稿的第四條中則規定:即期現貨交易系統的交易時間為交易所每個交易日的9:30至11:00,同時交易所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整交易時間或暫停交易。
同以往相比,征求意見稿在交易程序上還增加了結算和交割。以前,即期交易主要流程大致為:賣方通知買方,根據買方的貨驗證一些單據,待批準后由交易所掛出。而征求意見稿的第十四條則規定了相應的結算和交收的程序。
此外,該征求意見稿還規定了“交易手續費標準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三”;“交易商通過即期現貨交易系統進行交易應交付定金,定金標準為成交總金額的15%,交易所有權根據商品價格變動和實際情況調整定金比率”等重要交易規則。
據一位主要參與商分析,油交所推出該規定主要是因為在此之前,即期交易相比遠期交易量更小,擴大了交易時間等規定可以活躍石油現貨交易,也可以為未來現貨品種增加提供便利,比如可以為直硫油等不同品質的油品上市做準備。據悉,上油所計劃這個月底要推出即期現貨交易系統,今年年底再推出石化類新交易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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