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日前發(fā)布《國土資源“十一五”規(guī)劃綱要》。規(guī)劃綱要在總結“十五”時期主要成就、分析當前嚴峻形勢的基礎上,提出了“十一五”時期國土資源工作的七個主要預期指標和七項主要任務。
這七個主要預期指標是:
——全國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億公頃;
——年度供地總量中有償供地的比例達到60%以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面積占出讓面積的比例提高到35%;
——完成區(qū)域地質、地球物理、地球化學、航空遙感等基礎調查330萬平方公里;
——新增石油探明地質儲量45到50億噸、天然氣2到2.25萬億立方米、鐵礦石50億噸、銅2000萬噸、鋁土礦2億噸、煤炭普查詳查資源儲量1000億噸;
——礦產資源采選綜合回收率達到35%,礦山環(huán)境恢復治理率達到35%以上;
——海洋產業(yè)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5%以上;
——陸地國土1∶5萬基礎地理信息覆蓋率達到95%以上,年更新率爭取達到20%。1∶1萬基礎地理信息實現(xiàn)必要的覆蓋,年更新率爭取超過20%。內海水與領海基礎地理信息覆蓋率達到80%以上。
七項主要任務是:切實鞏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資源基礎;積極推進資源節(jié)約集約利用;完善土地市場和礦業(yè)權市場體系建設;改革完善土地產權管理制度;提高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和防治能力;建立國土資源科學技術支撐體系;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要求的國土資源管理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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