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連續幾日等待的四川代表團首份議案,是鈕小明代表牽頭提交的“關于盡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天然氣法》的議案”。
在這份編號為“1”的議案上,32位代表的簽名十分醒目。
分享“蛋糕”者太少接受記者采訪時,鈕小明細陳提案原由。
土地塌陷、煙塵、酸雨,這些我們熟知的環境危害,部分出自同一個“元兇”———煤炭。目前,煤炭以75%的比重在國內一次性能源結構中占據主導。姑且不論煤炭資源的日益匱乏,僅看它對環境及運輸造成的巨大壓力,都迫使我們去尋找一種價格更低、更清潔的能源。在化工和電力等領域,天然氣擁有巨大的市場潛力。
中國是天然氣儲采量最高的國家之一。我國政府曾公開聲明,到2010年,將天然氣在能源結構中的份額提高到6%,這一數字目前僅為4%左右。
這樣一個廣闊的市場引人向往,但目前分享“蛋糕”者卻只有中石油、中石化與中海油三家。議案認為,此種格局致使“這些企業從各自利益出發,各行其事,造成資源浪費及長輸管道建設滯后于資源增長”。
引入合理競爭新機制西南石油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衛德佳此前長達幾年的調查表明,改變現狀除應關注“目前政府管理體制、產業統籌發展機制、價格形成機制、產品分配機制等方面存在的諸多問題”外,在法律領域的空白也應引起重視。
議案援引衛德佳的調研報告認為,當前相關法規體系的不健全,導致天然氣儲運、銷售、氣田保護等方面無法可依,因此不得不用大量政策性文件彌補法律空白,造成“國家利益部門化,部門利益法規化”,嚴重制約著天然氣產業的健康發展。
“應當通過立法,形成一種可以允許外資、民間資本合理進入這一市場的競爭機制。”議案建議,在天然氣行業的整個產業鏈中,“凡是能夠引進市場機制的環節,應盡可能打破壟斷,引進市場競爭機制;即使在自然壟斷環節,也應以現代化的政府監管來防止經營者濫用其壟斷權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天然氣市場環境”。
根據國外相關立法,一種是美國、加拿大所采用的“規則模式”;另一種是英國、阿根廷等國家采用的“許可證模式”。議案主張兩家觀點各為己用,提出在監管方法上采取以
“許可證”為主的方式,而在監管的決策程序上,則采取“規則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