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稱,國家發改委此前對進口煤炭限制性措施的取消政策將在2月15日到期。對此傳言,1月18日,國家發改委相關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有這個傳言,但截止到今天我還沒有得到關于此事的確切消息。”
為迎峰度冬期間保供,保氣特殊時期調節供給總平衡,2017年12月底國家發改委口頭通知相關政府部門,暫時取消此前對進口煤采取的限制性措施。
對進口煤采取的限制性措施的背景是,為保證煤炭去產能政策的效果,使煤炭價格維持在合理的范圍內,從2017年5月開始,國家二類港口(省級人民政府批準開放并管理的港口)進口煤的通關時間由一周延長至三到四周;從2017年7月1日起,國家二類港口禁止進口煤炭船舶靠泊卸貨。
限制措施出臺后,我國煤炭進口數量也明顯下降。海關總署發布的數據顯示,2017年7月-11月,煤炭進口量11514萬噸,比去年同期減少565萬噸。
針對此次暫時取消此前對煤炭進口的限制措施,上述國家發改委人士表示,“主要還是為迎峰度冬期間保供,保氣特殊時期調節供給總平衡。目前沒有下發正式文件,取消將持續多長時間也沒有明確的日期。”
分析人士指出,當前,煤炭供給跟不上,電廠日耗還在增加,電廠庫存亟需補上來,否則春節期間會比較麻煩。在此背景下,暫時取消煤炭進口限制政策符合市場實際情況。
為緩解煤炭供應緊張的局面,國家發改委提出加強日常監測、增加有效供給、強化運輸保障等措施。國家能源局也發文要求煤炭企業根據采暖季北方地區熱力生產用煤需求,合理釋放部分煤炭先進產能,保障民生取暖用煤。
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2017年12月份,我國原煤產量3.1億噸,同比增長1.1%,增速由負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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