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6月26日向媒體通報各地環保部門2017年1-5月執行《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及移送環境犯罪案件的情況,并對1-5月查處案件數量超過1000件的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廣東省等4地提出表揚,對案件數量較少的天津市、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海南省等地提出批評。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介紹說,1-5月,全國實施五類案件總數13478件。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392件,罰款數額達51062.34萬元;查封扣押案件6030件;限產停產案件2999件;移送行政拘留3062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案件995起。
與2016年1-5月相比,各類案件數量均有所上升,執法力度持續加大。五類案件總數增長201%。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數量上升64%。適用查封扣押案件數量上升208%。適用限產停產案件數量上升331%。移送拘留案件數量上升230%。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數量上升51%。
5月份,全國適用《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的案件總數為4888件,環比4月份增長43%。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94件,環比增長18%;查封、扣押案件2298件,增長49%;限產、停產案件1061件,增長28%;移送行政拘留1124起,增長68%;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311件,增長5%。
環保部當天還公布了福建南平邵武市利用無人機協助查處一家企業違法排污案、四川省成都市查處一家公司私設暗管偷排重金屬廢水案等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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