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7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6〕59號)要求,經煤礦企業申請和縣級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有關市(州)申報,已確定全省2017年第二批關閉退出煤礦名單,現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省煤礦兼并重組辦省化解煤炭過剩產能辦
2017年5月24日
附件:四川省2017年化解煤炭行業過剩產能第二批關閉退出煤礦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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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7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6〕59號)要求,經煤礦企業申請和縣級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有關市(州)申報,已確定全省2017年第二批關閉退出煤礦名單,現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省煤礦兼并重組辦省化解煤炭過剩產能辦
2017年5月24日
附件:四川省2017年化解煤炭行業過剩產能第二批關閉退出煤礦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