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內成品油價格按機制上調》精神,我區(qū)成品油銷售價格自2017年4月13日零時起同步上調。
一、調整后的全區(qū)成品油銷售價格
(一)拉薩價區(qū)
95號汽油每噸由10108.46元上調為10323.82元,每公升由7.51元上調為7.67元,每公升漲0.16元。
92號汽油每噸由9570.06元上調為9785.42元,每公升由7.11元上調為7.27元,每公升漲0.16元。
89號汽油每噸由9031.66元上調為9233.56元,每公升6.71元上調為6.86元,每公升漲0.15元。
-35號柴油每噸由8722.70元上調為8948.80元,每公升由7.33元上調為7.52元,每公升漲0.19元。
-20號柴油每噸由8425.20元上調為8639.40元,每公升由7.08元上調為7.26元,每公升漲0.18元。
-10號柴油每噸由8044.40元上調為8246.70元,每公升由6.76元上調為6.93元,每公升漲0.17元。
0號柴油每噸由7592.20元上調為7782.60元,每公升由6.38元上調為6.54元,每公升漲0.16元。
(二)昌都價區(qū)
95號汽油每噸由11427.54元上調為11642.90元,每公升由8.49元上調為8.65元,每公升漲0.16元。
92號汽油每噸由10808.38元上調為11023.74元,每公升由8.03元上調為8.19元,每公升漲0.16元。
89號汽油每噸由10202.68元上調為10404.58元,每公升由7.58元上調為7.73元,每公升漲0.15元。
-35號柴油每噸由10138.80元上調為10353.00元,每公升由8.52元上調為8.70元,每公升漲0.18元。
-20號柴油每噸由9781.80元上調為9996.00元,每公升由8.22元上調為8.40元,每公升漲0.18元。
-10號柴油每噸由為9341.50元上調為9543.80元,每公升由7.85元上調為8.02元,每公升漲0.17元。
0號柴油每噸由8817.90元上調為9008.30元,每公升由7.41元上調為7.57元,每公升漲0.16元。
(三)阿里價區(qū)
95號汽油每噸由11952.48元上調為12167.84元,每公升由8.88元上調為9.04元,每公升漲0.16元。
92號汽油每噸由11306.40元上調為11521.76元,每公升由8.40元上調為8.56元,每公升漲0.16元。
89號汽油每噸由10673.78元上調為10875.68元,每公升由7.93元上調為8.08元,每公升漲0.15元。
-35號柴油每噸由10793.30元上調為11007.50元,每公升由9.07元上調為9.25元,每公升漲0.18元。
-20號柴油每噸由10412.50元上調為10626.70元,每公升由8.75元上調為8.93元,每公升漲0.18元。
-10號柴油每噸由9948.40元上調10150.70元,每公升由8.36元上調為8.53元,每公升漲0.17元。
0號柴油每噸由9389.10元上調為9579.50元,每公升由7.89元上調為8.05元,每公升漲0.16元。
二、此次上調后的價格為最高零售價格,成品油零售企業(yè)可在此價格之內,自主制定具體零售價格。
三、汽、柴油最高批發(fā)價格等額上調。享受批發(fā)業(yè)務的成品油零售企業(yè),合同約定由供方配送到的,按上述價格倒扣300元結算;合同未約定配送的,在上述價格倒扣300元基礎上、再考慮運雜費因素結算。
四、中石油西藏銷售分公司等銷售企業(yè)要積極組織油源,保證市場供應。要督促所屬企業(yè)嚴格執(zhí)行國家價格政策,及時報告成品油市場供應情況和價格執(zhí)行情況。各社會加油站要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的零售價格,不得擅自突破規(guī)定水平。
五、各地市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成品油價格監(jiān)督檢查,嚴厲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成品油市場的穩(wěn)定。同時要加強成品油市場動態(tài)和價格監(jiān)測,出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并配合有關部門采取應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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