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行業可能會推出十個企業的市場化債轉股案例。”近日,證券時報記者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到,銀監會與有關協會正在研究煤炭企業降杠桿等事宜,計劃推出一些示范性案例。
上述人士告訴記者,在這次協商中,銀監會是金融機構的監管部門,可以鼓勵銀行按照政策進行債轉股,而協會則可以推薦一些符合條件的煤炭企業,“推薦是有條件的,實施債轉股的煤炭企業必須是雖然目前遇到困難,但是前景很好的,所以該破產清算的就破產清算。”
記者梳理發現,去年底以來,已經有多家煤炭企業與銀行簽署了債轉股協議。例如,去年11月,建設銀行與山東能源集團簽訂了框架協議,將牽頭設立總規模為210億元的基金,開展市場化“債轉股”合作;12月,中國工商銀行與同煤集團、陽煤集團等企業分別簽署《債轉股合作框架協議》,各家合作規模均為100億元。
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去年底以來,還有多家煤炭企業也與銀行簽訂了債轉股協議,目前正在推進落實過程中。
談到此輪債轉股的特點上,該人士認為,上一輪主要是政策性債轉股,而這一輪主要是市場化債轉股,基本上企業是主體,政府做引導,所以在操作程序和方式上都有很大的不同。
“市場化的運作方式,就意味著不會設定明確的目標,所以政府不會做過多的干預,但是政策既然出來了,允許進行債轉股,所以銀行有了政策依據,可以跟企業談;如果沒有政策依據,銀行就不敢直接跟債務企業談,擔心造成資產流失或者違規操作。“上述人士向記者說道。
事實上,煤炭行業的景氣度提升也是銀行業愿意參與債轉股的一項重要原因,特別是,煤炭價格去年以來出現了較大幅度的上漲,煤炭企業的盈利也出現回升。數據顯示,2017年3月10日,中國煤炭價格指數(全國綜合指數)為158.1,比上期上漲0.4點,同比上漲42.1點。
“銀行是以市場價格來評估的,假如市場價格發生變化,煤炭企業的資產原來是不良資產,現在就變成了良性資產,所以這就不一樣了。“
在談到煤炭行業的重組問題時,該人士告訴記者,國務院國資委將央企里面涉煤企業分為三類,一是神華集團、中煤集團等以煤產業為主的企業,二是電力等與煤炭相關的產業為主營業務的企業,三是投資型的企業,可能在之前煤炭價格好的時候投資了煤炭產業。“國資委要求第三類企業退出煤炭板塊,第二類可以自由選擇。”
記者注意到,去年國投集團將主營煤炭業務的國投新集無償劃轉給中煤集團,上述人士告訴記者,國投集團屬于第二類,既可以退出也可以做強煤炭板塊,“這次是國投集團主動選擇將煤炭板塊無償劃轉給中煤集團。“
另外,去年煤炭行業實行276個工作日的限產措施,這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去年以來的煤價過快上漲。“今年肯定不會大范圍的實施276限產措施,因為只要煤炭價格在歷史區域以上就不會實施,現在已經遠遠超過歷史區域了。“上述人士向記者說道。
網站聲明:凡本網轉載自其它媒體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揚石化精神,傳遞更多石化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