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政府近日發布《江蘇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明確從今年開始,江蘇省一律不批新的化工園區,原則上一律不批化工園區外的化工企業。
《方案》提出,江蘇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主要目標是進一步夯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基礎,進一步加強應急救援能力,進一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規范化工園區管理,推動化工企業入園進區,到2020年,全省化工企業入園率達50%以上。
整治過程中,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企業,要實施關閉。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搬遷。此外,《方案》明確要建立全省危險化學品監管信息共享平臺,推廣運用危險化學品行業電子標簽,及時登記記錄全流向、閉環化的危險化學品信息數據,實現信息化安全管理和信息共享。
對發生事故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將加大責任追究力度。《方案》要求,要依法嚴肅追究事故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有關管理人員的責任,推動企業自覺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立危險化學品企業"黑名單"制度,進一步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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