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11月10日消息,財政部、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十三五”期間煤層氣勘探開發項目進口物資免征進口稅收的通知。
通知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中聯煤層氣有限責任公司及其國內外合作者(以下簡稱中聯煤層氣公司),在我國境內進行煤層氣勘探開發項目,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要求,并直接用于勘探開發的設備、儀器、零附件、專用工具(以下簡稱《免稅物資清單》),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通知明確,國內其他從事煤層氣勘探開發的單位,應在實際申報進口相關物資前按有關規定程序向財政部提出申請,經財政部商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等有關部門認定后,比照中聯煤層氣公司享受上述進口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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