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統計司司長李萬春在回答記者問時表示,目前正在研究提出危險化學品管理的法律,以此來提高和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他表示,安監總局對危險化學品一直作為重點來抓,最近一段時期,有四項重點工作:一是完善法制機制和體制,我們正在研究提出危險化學品管理的法律,通過這個來提高和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現在危化品有一個條例,下面我們建議出臺一部法律,重視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也能明確有關部門的責任,避免“多龍治水”,大家都在管,結果有交叉、有空白的問題。
二是加強危險化學品的源頭管控。按照遏制重特大事故的三道防線,落實危險化學品的監管責任。一個是風險的辨識和管控,首先要知道風險在哪兒。第二個是隱患的排查治理,危險化學品發現隱患要及時治理。第三個是應急救援,這是最后一道防線。就是從源頭管控一直到應急救援,把這條線都要繃緊了,撐起來。
三是開展專項整治,這幾年在陸續開展,專項整治我們要繼續深入開展,一是倉儲環節,像天津港“8·12”事故,總結它的教訓,在一些港區、功能區交叉管理的地方,倉儲環節上要進行專項整治。下半年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運輸分了十個方面開展綜合整治。
最后一個是法規標準的事,一方面提高現有標準規范,要提高他的門檻和標準,另一方面也要做法規標準的補充完善,尤其是一些標準規范還缺失,一些標準規范還不統一、不一致的地方也要補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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