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廳針對專項整治中提出的“涉煤行政許可審批和行政執法突出問題”,認真梳理,查找問題,下大力氣攻堅整改。
在行政許可審批方面,一是積極推進全省煤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改變了過去部門之間或部門內部依靠自然磨合形成的多、散、亂的審批格局,理順了涉煤審批事項,完善了對涉煤審批建立全程履職、盡責、追責的權力監管體系。通過改革,省級涉煤審批事項將由原來的63項減少為38項,審批環節將減少1/3,企業負擔將減少1/3,審批時間可縮短1/2以上。二是深入開展省煤炭廳承擔的行政許可清理規范工作,目前省煤炭廳5項行政審批事項全部進入政務大廳統一受理,制定的優化審批流程工作方案,在5個方面進行了流程優化。
在行政執法方面,一是全面清理涉煤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范煤炭行政執法依據,為管理“有法可依、依法行政”、規范執法行為奠定了基礎。二是認真梳理權力清單,將省委、省政府審定核準的煤炭廳129項權力事項在網上公布。三是對涉及行政執法的16個處室和單位的行政執法事項流程,編制了流程圖及風險防控圖,對8類32大項執法檢查事項逐項編制職權運行流程圖,并對照風險點制定防控措施,逐項編制行政職權廉政風險防控圖。四是制定《執法文書管理制度》,對文書中的法律依據進行審查,對文書的下達對應情況進行審查,確保執法工作過程中做到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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