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石化網訊 為拯救慘淡的煤炭市場,近期山西省連出“煤炭20條”、“低熱值煤發電20條”、“煤層氣20條”等救市措施。
除此之外,本報記者獲悉,山西省政府正在調研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暫停收取辦法。
這是山西清費立稅舉措之一,言外之意是從山西省政府財政收入中節流,拯救煤炭企業。此前,山西已經暫停提取煤炭企業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煤礦轉產發展資金。
山西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由國務院2006年批準設立,目的是解決因煤炭資源開采造成的資源環境歷史欠賬。基金征收標準按煤種從量計征,按山西省財政廳預算草案,2013年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預算收入為190億元。
山西省社科院副院長潘云表示,“近期,山西扶持煤炭政策集中在減免稅費、推進煤電一體化等方面。從長期看,需要深化煤炭市場化改革,完善資源稅費制度,規范資源型產業利益分配,創造條件建立資源與非資源產業共同發展的平臺。”
按照山西綜改方案,此次清理稅費行動將與煤炭資源稅改革同步推進。五大電力駐山西人士透露,正在討論中的可持續發展基金改革有兩套方案,每個方案兩種選擇。
第一套方案:不取消基金,資源稅從價計征按2.2%,或取消基金,資源稅從價計征按7.4%。第二套方案:不取消基金,資源稅從價計征按2.4%,或取消基金,資源稅從價計征按7.6%。
可見,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已在討論之列。在“經濟轉型綜改區”的帽子下,山西有望成為首批試點煤炭資源稅改革的省份。
今年4月,山西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向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報送《關于再次請示先行試點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政策的請示》。6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向山西、新疆、青海、內蒙四省征求推進煤炭資源稅改革的意見。
9月5日,山西省發改委副主任王成透露,山西煤炭資源稅改革即將推開。“前期已經向國家部門上報了多項改革方案,具體改革方案需要國家統籌確定。”接近山西發改委的專家說。
在煤炭下行仍未見底、利潤暴跌的形勢下,9月10日,國家發改委一行前往山西檢查電煤合同執行情況。往年發改委檢查電煤合同是為防止煤炭企業違約漲價,保證重點電煤合同履約;取消重點電煤合同后,今年的電煤合同檢查則是提高中長期合同兌現率,督查電廠壓價違約。
就在不久之前,山西煤企與五大電力集團等電力企業簽訂中長期煤炭購銷協議,以鼓勵電力企業就近用煤。
為鼓勵省內電企燃用晉煤,山西對境內實施煤電聯營、煤電一體化和簽訂煤電長期合作協議等的發電企業,給予發電量指標傾斜。
對實施煤電聯營的發電企業,年發電量指標比未實施煤電聯營的同類型機組專項電量多增加2%;對未實施煤電聯營但通過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簽訂3年以上電煤長協的發電企業,協議量占全年預計耗煤量50%的,按本廠全年基礎電量的1%予以獎勵,耗煤量每增加10個百分點,獎勵電量提高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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